只差23毫米考公务员被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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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08:11 重庆商报 |
认为因身高被剥夺了录取资格,参加深圳市国税局系统内国家公务员招考的陈林(化名)2003年先后在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欲状告深圳市人事局和深圳市国税局。但2004年2月,她最终接到的是深圳市中院的不予受理的裁定书. 身高不够 考公务员未被录取 2002年,陈林已经作为合同工在深圳市国税系统工作了约7年。2002年深圳市国税局发布了从本系统内招考50名国家公务员的通知。参加考试后,根据公布的成绩,陈林发现自己成绩正好排在第50名。 2002年11月体检以后,陈林得知经医院体检自己的身高为1.477米,2002年12月27日,市人事局公布的新录用公务人员名单上却没有陈林的名字。其“落选”是因为身高不够1.50米。 按例办事 相关部门解说缘由 据深圳市人事局公务员处介绍,深圳市招考国家公务员执行的是广东省人事厅制定的《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在细则第十二条中,已明确规定“男性身高1.60米、女性身高1.50米”才视为合格。 深圳市国税局人事处杨女士证实,陈林的确是身高不符要求。杨女士表示,这也是按人事部门的相关管理条例办事。 状告两局 两级法院均不受理 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陈林将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国税局告上法庭。2003年2月,陈林先是上诉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5月份,她接到区法院的裁定书,裁定书称“国家机关的人事任免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因此不予受理。 2003年7月,陈林又向深圳市中院提起上诉。2004年2月初,陈林接到了深圳市中院的不予受理裁定书:“组织招考并按一定要求录用公务员是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人事管理行为,对该类行为提起的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据南方都市报 首例“乙肝歧视案” 2003年6月份,应届大学毕业生张杰在安徽芜湖县委办公室经济管理人员公务员招考中,笔试和面试均获得第一名,但在体检中被查出感染了乙肝病毒,最后被芜湖人事局拒绝录取。11月10日张杰以“歧视乙肝患者”为由将芜湖人事局告上法庭。目前此案仍在审理当中。(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