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评议 监督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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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08:4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背景:河北省省、市、县三级23个院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88名。他们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有社会各界知名人士98人,占52.1%;有企业界人士34名,占18.1%;具有政法工作经验者56人,占29.8%。 河北省检察院是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10个省级院之一。当前,人民监督员已经对3起案件进行监督,经过认真评议,维持检察机关意见的2起,改变检察机关意见的1起。 这3起案件中,对邢台市院认定邢台市面粉厂厂长姚振凯涉嫌贪污拟不起诉的案件,人民监督员表决改变了检察机关的意见。邢台市院反贪局认定姚振凯涉嫌贪污111600元,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提起公诉;案件移送桥西区院公诉部门审查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该院检察委员会研究,作出了存疑不起诉决定。该案被提交到邢台市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在办理过程中,人民监督员表决结果改变了检察机关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邢台市院监督的姚振凯涉嫌贪污案,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轻重和复杂程度确定了5名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工作。 5名人民监督员在了解案情后,就本案的事实、证据等情况向办案人员进行了询问。办案人员对问题都一一给予了全面、客观的回答。 此后,5名人民监督员对该案进行了独立评议,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意见。结果,5名人民监督员全部同意对姚振凯涉嫌贪污一案依法提起公诉,在监督程序上否定了桥西区院的存疑不起诉决定。 邢台市院根据人民监督员表决结果和桥西区院公诉部门的意见,专门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对此案进行研究讨论,决定依法撤销桥西区院的不起诉决定;改变管辖,将此案交由威县院审查起诉。 《人民日报》 (2004年02月11日 第十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