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三侨生”要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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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10:0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邱瑞贤通讯员戴秀文)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国家教育部、国务院侨办日前下发文件,就“三侨”子女报考高等学校作出规定,明确“三侨生”参加高考名单要经过招生部门公示。 根据规定,“三侨生”普通高考的办证时间从2月起至5月15日止。需要特别注意的是:1、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均不属“三侨生”范围;2、证明书必须在考生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市及受委托的县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办理,跨市、县办理的证明无效;3、凡持探亲护照、外派人员或未取得国外居留权的出国人员均不属华侨。(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