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大案昨日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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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19:13 兰州晨报 |
“证人”身份不明“同伙”神秘失踪 本报讯(记者廖明)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的马二洒“贩毒”大案2月10日上午由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另组合议庭开庭重审。 14个月前,马因贩毒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马二洒案又一次涉及到马进孝,这回是马进孝给同乡吸毒者马二洒介绍认识了一位神秘的赵姓“新疆人”,在“新疆人”邀马二洒去其住宿的宾馆房间“品尝”毒品时被人赃俱获,侦查人员当场从枕头下查获了毒品海洛因两块,净重717克。“赵”则在严密布控的环境中神秘失踪,而举报本案的是一位住址不详、身份无从核查的“王建军”。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马于2001年5月31日晚8时许,在兰州市长城宾馆二号楼310房间,以每克220元贩卖毒品海洛因时被抓获的事实,认为马贩毒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对马二洒所陈遭受刑讯逼供、“肋条被打断”的辩解,公诉人认为马没有证据能够加以证明。 被告马二洒在庭审中认为自己只有吸毒的违法错误,没有犯罪。他还向法庭说明“赵”先以两小包毒品供其吸食,后又约其到宾馆让其帮助“鉴别”毒品的品质,他刚吸了几口就被警方抓获的过程。 马的辩护人甘肃勇盛律师所律师、兰州理工大学法学教授高琴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马二洒贩卖了毒品,应对马作出无罪判决。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