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通过媒体征议案是民主政治的进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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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03:44 新京报 | |
今年春节,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某公司董事长周晓光自费在义乌市电视台以广告形式向群众征集人大议案。在人们对此表示赞赏的同时,也有人提出了如何看待金钱和特殊社会地位在民主中的作用问题。因为显而易见,并不是每个人大代表都有通过电视广告征集议案的实力。许多专家和学者都认为,虽然有积极意义,但只有个案意义。 如果仅有个案意义确实有些遗憾。但从今天开始到两会结束之时,北京市将有10位 也就是说,通过大众传媒的支持、介入而使人大代表与选民密切沟通、广泛收集民意可以是低成本进行的,而这种个别行为也能成为一种较为普遍性的活动,就具有了相当的意义。 在中国,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标志的民主制度建设中,一直缺乏人大代表与选民有效沟通的条件配备和制度性安排。人大代表只能根据很有限的生活区域和有限的专业领域或职业领域反映一些问题,每个代表所能利用的资源是有限的,因而在他们把民情民意加工、整合、提炼为有建设性的、有质量“议案”而不是信访性质的东西时,供他们选择、分析、整合的公众意见、建议和材料太少了,这不仅使他们在反映民意时会出现不全面、不准确、不具典型性的可能,而且省去了整合公众意见这样的一个过程,也无法体现、考量和发挥人大代表的议政能力和政治智慧。 媒体自觉介入和帮助人大政协开展议案提案内容的征集和一批代表委员运用这样一种形式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尽职尽责地履行代表委员的职责,是媒体角色意识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角色意识的双重归位和进步。这种形式是建立在现代社会尤其是较发达的城市中公众对获取信息、参与社会生活的热情、渠道、能力和水平的基础上的。 今天,在中国,阅报和上网的人数是惊人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媒体网络征集议案的成本也因此较低。从较高成本的个别行为到成本较低的群体性的行为,无论如何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利好”消息。当然,这还不够,还应该使有利于民主政治的事情成为一种制度安排,是否应该逐步从制度上做出规定:人大代表采集民情民意的最少标准;作为“喉舌”的媒体在规定时间内有义务免费为代表和公众提供沟通平台;国家为每个人大代表收集民意提供一个公平的条件。毕竟只有个别媒体有这样的责任意识和角色意识,毕竟只有部分人大代表选择了这样一种形式。伟大的事情是由细节组成的,希望越来越多的民主的细节在中国出现。 本报特约评论员金安平(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 相关报道见A06、A07版(来源:新京报) 相关专题:2004年各地两会召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