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何时不用局长发火(第三弹道)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04:1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温州 吴行妙 2004年2月1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了天津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在听取群众反映时,对承办具体问题的民警发火:为什么非要等群众把问题反映到局长一级,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一些办事民警,就忍心让一个腿部有残疾的人东跑西跑,而不按规定给他办理家人的户口……这“局长发火”与我们时下的一些“批示治国”是不是有着异曲同工呢?依照法律和规章应当办的事情,常常办不成,所以有人就走上访申诉的路,一旦有了领导批示或者“发火”,事情往往会立马变得好办了。就如新闻中的刘鸣昆,武局长一发火——“有关部门立即查办此事,并要将此事拍成录像”。为什么办事要等领导发火或者批示呢?何时不用领导发火呢?我想,只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办事制度,各职能部门都能依法治国照章办事,既不要找关系走门子,更无需请领导批示和“发火”,这才有可能不用领导发火,也受到老百姓欢迎。 《江南时报》 (2004年02月12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