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再用非标准信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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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06:55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未加印防伪条码的邮政信封,一律不能再使用。昨日,长沙市邮政局有关人士提醒广大市民,邮政部门目前正与其他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整治行动,邮政用户应到各邮政营业网点购买防伪条码邮政信封。 据悉,尽管长沙市已于2004年1月1日统一启用防伪条码邮政信封,但目前仍有部分非标准信封充斥市场。为规范邮政信封市场,进一步推进信封国家标准化,加快邮件传递速度,提高信函状邮件上机率,切实维护广大邮政用户的合法权利,长沙市邮政局决定对全市邮政信封实施防伪条码管理,原湖南省各信封生产厂家生产的未加印防伪条码的邮政信封一律不再使用。为此,市邮政局邮政执法队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市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从2004年2月1日至29日在长沙地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邮政用品用具及邮票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凡需印制防伪条码信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已取得“信封生产监制证”的信封厂家印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销售或使用未经监制和审批的信封。凡购买和使用假冒伪劣信封的用户,长沙市邮政局将按有关规定一律不予收寄,对已收寄的非标准信封,长沙市邮政局将作出批退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用户自己承担。凡伪造、冒用、盗用、转借“信封生产监制证”的厂家,湖南省邮政执法大队长沙市执法队将依据相关条款,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将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监督举报电话为2288992。 作者:游明菊 曾华 (来源:东方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