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定报告传染病将施行月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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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09:52 华声报 |
华声报讯:中国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2月11日对外宣布,卫生部今后将每月定期对外公布内地法定报告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总体情况。 当日,中国国家卫生部公布了2003年全年和2004年1月内地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统计情况。根据《卫生部关于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规定,卫生部今后将以月报、季报、年报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和卫生部网站的“疫情发布”专栏上公布中国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必要时,中国卫生部还将授权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或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情况。 中国卫生部公布的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统计显示,2004年1月,中国内地共报告法定报告传染病100323例,与去年同月比下降15.42%;死亡报告总数为173例,与去年同月比下降17.62%。 据介绍,2004年1月,除鼠疫、霍乱、脊髓灰质炎、登革热无病例报告外,其余法定传染病均有发生。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发病数上升的病种有7种,按上升幅度依次为:白喉、艾滋病、黑热病、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布鲁氏菌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4例);报告发病数在前五位的病种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淋病、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梅毒,占发病总数的93.82%。 有16种传染病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按下降幅度依次为: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猩红热、百日咳、麻疹、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出血热、新生儿破伤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梅毒、肺结核、炭疽、病毒性肝炎、淋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