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被打伤索赔千元医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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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10:4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松平)家住深圳宝安的张明(化名)在公交车上把一个正在偷别人手机的小偷制服后,和当事人一起把小偷私自“教育”了一番,后扭送到警方。没想到小偷竟不依不饶,向他们二人索赔医疗费。 后来,在警方的协调下,张明和当事人共向小偷赔了1000元的医疗费,见义勇为还得赔小偷钱,张明感到非常委屈。 张明:赔小偷医疗费我想不通 张明见到记者的第一句话就是“叫我赔医疗费我怎么也想不通”。他说,他是看到小偷在偷盗时挺身而出,帮助当事人抓获了小偷,使他人的财产免遭侵害,他的行为是见义勇为。至于后来他和当事人私自“教育”小偷,是因为他对偷盗行为十分痛恨,只是让小偷记得,下次别再干那些违法乱纪的事了。没想到小偷竟先告状,说他俩打伤了他,要赔医疗费。 据警方介绍,他们两人确实把小偷打伤了,小偷向他们索赔医疗费符合法定程序,经法医鉴定后按伤势的轻重才索赔医疗费的。他们二人给小偷赔医疗费有点想不通,是因为在以前人们抓住小偷后,先“教育教育”,不管打成重伤,还是打成轻伤,小偷一般是不会向他们索赔的。 小偷:打了我就该赔医疗费 记者在派出所见到小偷,他说,向他们二人索赔医疗费是因为他们确实把他打伤了。据小偷称,他们二人把他抓住后,他没反抗,基本上束手就擒了。他们二人商量,先“教育教育”他,再把他交给警方,他们二人“教育”他时,他没有还手,他一个人根本就打不过两个人,再说,即使是执法人员,也不能在这种情况下动手打人,他们打伤了他,他向他们二人索赔医疗费,是合乎情理的。 张明告诉记者,虽然他们二人不是执法人员,但对待小偷这类人都要人人喊打,越置之不理,他就越来越猖狂,不“教育教育”他,他就好了伤口忘了痛。 结果:经调解赔了小偷1000元 经法医鉴定:小偷身上的软组织多处受伤,非利器所致,是张明等二人私自“教育”的结果。根据给小偷治伤的医药费单据,共计1003.7元。 由于张明和当事人拒不为小偷承担医疗费,警方把他们二人再次叫到派出所协商。据警方介绍,开始二人的态度很硬,拒绝赔偿,通过翻阅相关的法律,请律师咨询,二人知道“打小偷也是非法行为”,他们二人才同意给小偷赔偿医疗费,虽然赔了钱,但二人还是不情愿,心理上还是想不通。目前,小偷已被警方刑拘。 律师意见 张明二人该不该向小偷赔偿医疗费?为此记者采访了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长赵律师,赵律师说,任何人的人身权和人格尊严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小偷的人身权和人格尊严也不例外。张先生开始的行为是见义勇为,但他忽视了打小偷是不法行为,因此而损害了小偷的人身权,就应该进行赔偿,小偷向其索赔是合法合理的。 赵律师强调,在法治社会,任何人都要增强法制观念,绝不能以非法手段对付非法行为。(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