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20日率先试设“限讨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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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12:10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甬上是否该设“禁讨区”之五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胡宁军 宁波晚报讯本报推出的“甬上是否该设‘禁讨区’”专栏引起强烈反响。海曙区昨日提出“由政府引导,动用社会力量自主管理为主,相关执法部门配合,试行在一定区域内限制乞讨”的方案,并计划于本月20日起试行。 此前,天一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开展的“关于社会乞讨人员问题”问卷调查反馈显示,93.1%认为有必要在城市中心区域设立“禁讨区”;87%以上认为政府应采取措施进行管理,并对未成年乞讨者实行政府、社会监督。 据记者了解,海曙区政府批准,将天一广场、城隍庙、时代广场(含宁波影都前)、石浦饭店月湖店、汉通中央花园大酒店周边划为限制乞讨区域。上述区域内经营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可发布“限制乞讨告示”,并配置管理人员监管,发现乞讨人员可劝告其离开,同时告知乞讨人员向市救助站求助。对其中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者,应引导或护送到市救助站;对其中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智障人员,直接护送到市救助站;对纠缠不休强行乞讨,或结伙成帮抢占地盘,甚至以租赁、诱骗婴幼儿、病残儿童作为乞讨工具的乞讨人员,由区政府专门成立的“非正常乞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力量调查取证并依法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