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文汇报》:治港须以爱国者为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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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13:17 人民网 |
人民网香港2月12日电 香港《文汇报》今天发表龚平文的署名文章《治港须以爱国者为主体》。 文章说,“必须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理香港”,是“一国两制”方针倡导者邓小平当年提出的,他并具体指出,“未来香港政府的主要成份是爱国者”。香港实施“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方针是否成功,爱国者是不是治港主体,是一项重要审视依据。由爱国者掌政施政并不是中国的特殊发明,全世界都是如此,美国不会允许不爱美国的人治理美国,英国也不会允许不爱英国的人治理英国,各国的选举制度也都需要确保能够选出这样的人来掌政施政。 文章说,香港的选举制度固然要随民主进步向前发展,但在目前的情况下,普选很难保证一定可以选出爱国人士,因此必须按照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无论现在和将来,香港的选举制度都必须有利于爱国者参政,特区政府要以爱国者为主体,立法会也要以爱国者为主体。港人接受香港是中国一个特别行政区的事实,并不意味“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理香港”就能自然而然得到落实,必须在选举制度、官员任用制度等方面得到保障。 爱国有没有客观标准?文章指出,邓小平在1984年6月会见香港访京团及知名人士时早已给出明确答案:“什么叫爱国者?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只要具备这些条件,不管他们相信资本主义,还是相信封建主义,甚至相信奴隶主义。我们不要求他们都赞成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只要求他们爱祖国,爱香港。”邓小平提出的三项爱国标准为广大港人接受,并成为香港爱国爱港团体和广大市民的行为准则。爱国的标准是清晰客观的,一个人是否“尊重”、是否“拥护”、有无“损害”,既可以根据他的一贯言行进行认定,更可以从其所作所为产生的影响和效果进行认定。根据爱国标准,我们可以坦率地说,香港绝大多数人都是爱国者,但也的确有少数人不爱国,个别人甚至有卖国嫌疑。 文章指出,有人对中央重申“必须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理香港”感到奇怪,这恰恰说明有些人忘记或抛弃了这一重要的治港原则。特区政府主要官员和立法会议员就职,都要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这种宣誓实际上就是爱国爱港宣誓,问题是有些立法会议员根本没有履行誓言,其诚信应当受到质疑。 文章强调,“国家好,香港好;香港好,国家更好”,是无数事实证明了的至理名言。爱祖国、爱香港,是“一国两制”条件下港人必须树立的观念。“以爱国为光荣,以不爱国为耻辱”应当成为香港整个社会的风气。(陈晓钟)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