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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二锅头 台酒厂赔款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13:21 人民网

  人民网香港2月12日电台湾消息:昨天,台北市地方法院针对台湾岛内酒业最大宗的包装仿冒案件作出判决,宜德公司所生产的“特级二锅头”以及“清香38度特级二锅头”,因为包装规格、外观、乃至于双龙图卷标,都与金门酒厂贩售的高粱酒相同,有抄袭攀附之嫌,法官判决宜德公司赔偿金门酒厂100万元,同时需登报道歉。

  据悉,台湾宜德企业有限公司在2000年起,开始贩售“特级二锅头”以及“清香38度特级二锅头”,约在同时间,台湾岛内已有40年历史的金门酒厂也生产出“特级高粱酒”以及“金门38度特级高粱酒”,但两家业者贩售的酒品从长颈圆身透明玻璃瓶、到双龙图卷标都十分接近。

  金门酒厂不甘苦心建立的品牌形象遭“宜德”仿冒,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宜德”赔偿贩售二锅头所得利益中的100万元,并在报纸刊登道歉启事。法官根据双方所提供的证据认为,“宜德”不但利用高粱酒俗称二锅头的相近品名卖酒,还不思自创,在包装上使用相似于消费者所普遍认知的“双龙图”卷标,足以认定有抄袭行为。(刘韬)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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