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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速递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13:48 信息时报

  本报讯(记者李朝涛通讯员任丽红) 摩托车撞伤人后,司机不仅不及时实施救助,反而将伤者拖到路边藏匿,导致伤者延误救治时间死亡。日前,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对这一无良司机以涉嫌故意杀人批准逮捕。

  陈某,男,26岁,安徽省人,2002年到花都打工。据检察院查实,2003年10月12日下午5时许,陈某无证驾驶摩托车搭载一人从花都区芙蓉镇旗岭市场返回工作的电镀厂,因路上行人稀少,陈某车开得飞快,途经旗新村路段时,14岁男孩张某骑着自行车迎面行来,因摩托车速度太快陈某刹车不及,两车迎面相撞,张某被撞飞几米远倒在地上。

  陈某大吃一惊后上前查看,见张某全身是血已是神智不清,知道闯下大祸,一番踌躇后,陈某见周围无人经过,遂一咬牙将张某拖到路边约5米远的山沟,将其面朝下按倒在沟边后驾车逃离现场。

  陈某自以为这一切神不知鬼不觉,孰料就在其掩埋张某时被村民罗某、钟某等人发现,随即驾车追赶。在追到山前大道路口时将畏罪潜逃的陈某截获,并返回现场找到张某送往医院。后因伤势严重,延误救治时间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陈某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广州花都区检察院认为,陈某在撞伤人后,不及时采取救助措施,而是将伤者按倒藏匿,对张某的死亡采取放任态度,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依法对其批准逮捕。(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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