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不得带薪"下海" 南京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姓"企"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14:55 人民网 |
人民网南京2月12日电据南京市人事局局长管晨介绍,南京的市政、园林、环卫和河道管理等单位已着手进行改制。改制过程中范围的界定和人员分流政策正在落实中。区县事业单位的改制,要在市政府的指导下进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将实行考试聘用制度,凡有条件的单位对这些人员要实行人事代理制,并逐步向全员推进。同时,按照“新人新机制,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完善人员聘用中的岗位设置、岗位竞聘、合同鉴定、工资待遇、解聘辞聘的管理办法。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将加大辞职辞退制度的实施力度,严禁公务员带薪“下海”。 据了解,今年南京市将启动公务员“公共管理能力”MPA核心课程培训项目。主要包括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等8个课程。同时,要与香港公务员培训机构合作,组织实施高级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应对能力培训项目。(辛文焕)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