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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私愤毒倒学校161人 岳阳“毒”农民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15:0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2月12日电据湖南岳阳网-《长江信息报》报道,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岳阳县长湖乡中心小学食堂投毒案一审已结。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案犯许国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许国华,男,1951年1月13日出生于湖南省岳阳县,初中文化,家住岳阳县长湖乡新许村,原系岳阳县长湖乡中心小学食堂临时工。因种种原因,对校方产生不满,欲行报复。2003年6月底的一天,许国华趁人不备,将毒鼠强倒入盛装蛋糕原料的塑料筒里。9月23日早上,吃了有毒的蛋糕后,全校共有161人中毒。经过抢救治疗共用去医疗费60余万元。中毒严重者至今仍在住院治疗。(记者: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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