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贷款不交利息被停贷 大学生面临诚信危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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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0:21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任朝亮)陕西省某大学两名大学生因连续三次没有按贷款合同交付利息,被建设银行西安高新区支行停发了他们的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在该校1317名获得贷款的学生中,至今仍有119人拖欠着银行利息。有关人士认为,一些大学生在人生第一次诚信考核中便交了不及格答卷,高校教育亟需培养学生们的诚信意识。 据银行部门介绍,国家助学贷款是在国家扶持下,面向在校贫困大学生的一种诚信贷款,这种贷款无需抵押,贷款利息由国家和学生本人各负责一半,即每月各交付2.4%。贷款包括学费和生活费两部分,学费贷款一年一发,由银行定期打到学校账户上;生活费按月发给学生本人 记者拿到一份银行与学生的贷款合同,上面规定了学生(乙方)的定期还息义务,每季度定期向银行交付利息,银行(甲方)在遇到拖欠利息时有权停发后期贷款。 建设银行西安高新区支行个人银行部负责人说:国家助学贷款是没有任何抵押的纯粹信用贷款,而他们以前又没有信用基础,我们现在非常担心。记者采访了一位被停发贷款学生,他告诉记者:现在后悔极了!过去一直没想着交利息的事。心想银行不会为那点利息就停贷,他们大不了从我以后的贷款里面扣就行了。 一位老师对此评价说,不按时交付银行利息的大学生毕竟是少数,但这给我们透露出一个信号,高校应该加强对大学生群体的诚信教育,使他们树立诚信意识,成为讲诚信、负责任的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