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推进“阳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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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1:19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 今年,福州市将在实施“阳光工程”方面推进四项改革,落实四项制度,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 这四项改革分别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对保留的项目严格审核和论证;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逐步将所有政府性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和查处力度;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此外,福州市实施“阳光工程”将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开发权出让制度、产权交易制度、政府采购制度。 (林亦敏) 《华东新闻》 (2004年02月13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