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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民种粮免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1:19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新华社记者潘海平报道:浙江省委、省政府近日决定,今年起对全省各地在农业计税土地上种植粮食和油菜的农业收入免征农业税。

  浙江是个缺粮省,每年要从外省进口大量粮食。去年9月以来,粮油价格普遍上涨,给浙江的粮食安全敲响警钟。浙江出台此项政策,旨在鼓励农民种植粮油作物,降低生产成本。据测算,仅此一项,全省农民将减轻负担3亿元以上。

  据介绍,免征农业计税土地上粮油农业税,也是浙江省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一项举措。2002年7月1日起,浙江全面实施以“减调改稳、合理负担、转移支付、配套进行”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乡统筹费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政府性收费和集资,取消了屠宰税,逐步取消农村“两工”(农村义务工和积累工)。同时,浙江省调整了农业特产税政策,对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特产品,只征收农业税,不再征收农业特产税。与全国其他省区市做法不同的是,浙江省税费改革对农业税实行“稳”字方案,就是稳定农业税,减费不增税。据统计,到2003年底,全省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23.62亿元,农民人均负担从改革前的92元下降到32元,减幅达65.2%。

  在推出减免粮油农业税政策前,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从去年起,对361个经济欠发达乡镇中人均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366元的低收入农民减免农业税,省财政对这些乡镇的农业税计征收入实行全额转移支付补助。据统计,去年共有45.79万农户被实际减免农业税1637万元,占计征任务的33.6%。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华东新闻》 (2004年02月13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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