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候鸟传疫不许擅卖疫苗 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昨发布第二、三号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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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3:1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早报讯 昨日,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发布了第二、三号通告。 2号通告要求,全市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做好候鸟停经地区的卫生清扫及消毒工作,尽量避免与候鸟接触,严禁捕获、交易和食用候鸟,防止家禽与候鸟接触,严格避免家养水禽到候鸟栖息的河网、水库等开放水面放养,并对候鸟栖息地及其周边地区的家养水禽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暂时关闭各类鸟类市场。 3号通告要求,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发、生产禽流感疫苗。大型禽类养殖企业可以自购、自用禽流感疫苗,但必须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备案,并不得对社会销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经营或销售禽流感疫苗(H5、H7)。(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