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执法”就是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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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3:19 深圳商报 |
从今年7月1日起,广西将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实现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从根本上解决“自费执法”问题。(2月11日《南国早报》) 所谓执法,本来是代表国家并以法律的名义,自然享有“皇粮国税”,何来“自费执法”之说? 但在现实生活中,收费与执法确实常相互关联,百姓总结为“管理就是审批,执法就是收费”。这里所“执”之“法”往往是权力部门或执法者“自创”的“依据”。因此,“自费执法”其实是脱胎于超越法律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正如国务院法制办官员在《行政许可法》通过后曾经向媒体指出的:行政审批的繁杂和不透明,为个人权力寻租和谋求小团体利益提供了更多的腐败土壤。 “法无授权即禁止”是对行政权的制约;“法无禁止即自由”是对公民权的保障。只有行政权力真正从“权力本位”向“义务本位”转变,那些在法律之外增添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才能逐步减少,进而“自费执法”现象才能失去生存的土壤。(《燕赵都市报》)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