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城管处罚实行“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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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5:30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枣庄2月12日讯 记者今天从枣庄市政府了解到,多年来由市容、规划、环卫、公安等7个部门多头行使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将由刚挂牌的枣庄城市管理执法局行使。 枣庄市政府决定成立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城市管理实行“集权”。城市管理执法局可行使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等11项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权集中后,其他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统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市民可以予以举报。 记者 张环泽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