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七校公寓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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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5:50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新报记者匡春林报道长沙市物价局昨日透露,从即日起,长郡中学等市内7所中学的学生公寓收费将适当调整,学校公寓必须提供相应服务方可按规定收费,否则学生、家长可通过12358进行投诉。 据悉,这次调整已经过长沙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审核。其中,长郡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由每生每期350元调整为450元,其公寓每套定员8人。其他6所学校的具体调整标准为:长沙县一中、长沙县六中、五美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8人间按每生每期300元,10人间按每生每期250元收取;果元中学、星沙中学、黄花中学实行公寓管理并免费提供洗衣等生活料理服务的宿舍,其住宿费按每生每期350元收取。 作者:匡春林 (来源:东方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