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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证如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5:59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新华社记者 张晓晶

  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12日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由于背弃了党的宗旨,王怀忠自毁前途,走上了一条自绝于人民的不归路;案发后,王怀忠心存侥幸,拒不认罪,对抗调查,使此案的查处过程一波三折。在检察机关的大量铁证面前,王怀忠终于被绳之以法,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王怀忠受贿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侦查终结,2003年5月13日,依法指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接到最高检的任务后,山东省检察机关马上成立了由检察长国家森任组长的办案领导小组,主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李敬武靠案指挥,并多次亲自参与提审,从全省抽调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人员,组成以省检察院公诉处处长王环海为主办人的办案组,迅速展开工作。

  王怀忠自始至终对抗检察机关的调查,可谓花样百出,丑态毕现。第一招:对首次接触的办案人员有“三个步骤”:攻心、鸣冤、许愿。公诉人员感觉到,王怀忠思路清晰,脑子转得快,善于观察别人,从别人只言片语中捕捉信息,这对办案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招:百般狡辩,出尔反尔,拒不认罪。此案侦查过程中,王怀忠曾经承认过部分罪行,但很快又全盘翻供。审查阶段,他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仍然百般抵赖,对自己写的认罪供词甚至录音录像,找出各种借口推翻,有时把亲笔供词当场撕掉。

  王环海介绍说,审查期间,先后8次提审王怀忠。每一次提审,王怀忠都要提出狡辩的理由,不断提出新的证人、知情人。为此,公诉人多次到阜阳、合肥、上海、南京等地,行程两万多公里,复核、补查关键证据100余份。

  王怀忠案发后,为托人打通关系摆平中纪委调查,曾经向一个个体老板索贿200万元。这是王怀忠受贿数额最大的一个犯罪事实,王怀忠与相关证人早已结成攻守同盟。为了还事实真相,公诉机关多次找到证人讲明法律政策,指出出路,一个个打开突破口,并做好了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工作。

  第三招:黔驴技穷以后,王怀忠扔出最后一招“杀手锏”,诬陷办案人员刑讯逼供。为了澄清事实,公诉机关找到王怀忠“双规”期间负责看押工作的武警战士,调取100多份看护日记;进入司法程序后,王怀忠被关押在秦城监狱,公诉人找到看管人员取证。另外,公诉人还调取了医生、送饭人员的记录。经过详细的调查取证,王怀忠对检察人员的诬陷终于不攻自破。

  王怀忠在关押期间非常关注党和国家的反腐形势,他认为已经宣判的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犯罪数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不会判处死刑,只要自己不承认,检察机关找不到证据就没多大问题。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证实的犯罪事实不能认定;没有被告人供述,有其他证据证实的犯罪事实可以认定。在审查起诉环节,经过不断完善证据,最终形成卷宗76本。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12笔犯罪事实,近千万元犯罪数额,审判机关全部予以认定。公诉机关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将王怀忠受贿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办成了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据新华社济南2月12日电)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2月13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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