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网上征求社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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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6:04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本报记者 李有军 本报讯自2月9日起的20天内,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在中国法院网、人民网和新华网公布《关于人民法院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共四十二条,分为调解的一般规定、一审诉讼调解、二审诉讼调解、再审诉讼调解、调解协议和调解书、其他规定等6个部分。司法解释内容非常全面,包括了调解原则、调解的适用范围、调解程序和方式、调解协议的内容与效力、调解书的生效、调解书的执行等。该司法解释以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立法依据,在认真总结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完成的。它的制定和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诉讼调解程序,保障和方便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利,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规则,有力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开展。 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一些地方重判轻调,调解结案率不断下降,上访、申诉数量不断上升,执行问题难以克服,审判资源严重不足等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将诉讼调解规范化研究列为去年的重点调研课题,成立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个课题调研组,分别开展诉讼调解调研工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课题组着手起草司法解释,于2003年5月完成初稿后,根据广泛征求意见的结果,先后对司法解释稿作了4次修改。之后,又4易其稿,于去年10月完成第8稿。 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专家学者和法官普遍反映解释稿已经基本成熟,并希望尽早出台。为保证司法解释更加准确反映立法本意,更加适应审判实践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后,最高人民法院将抓紧时间研究收集到的各方意见,认真修改司法解释稿,及时发布,以满足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需要。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2月13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