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忠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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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7:13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据新华社济南2月12日电(记者 田雨)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12日在济南被执行死刑。 2003年12月10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王怀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并于同年12月29日判处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王不服,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月15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复核认为,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