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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欧共体签署有关签证事宜备忘录 赴欧盟国家旅游指日可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9:02 无锡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中国国家旅游局与欧洲共同体12日在此间签署《关于中国旅游团队赴欧共体旅游签证及相关事宜的谅解备忘录》。

  根据协议,中国游客不久后将通过指定的旅行社申办旅游签证,前往12个业已获得“旅游目的地国地位”的欧共体成员国家:

  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希腊、荷兰、意大利、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及瑞典。

  国家旅游局新闻发言人张坚钟说,协议签订后,双方还要洽谈一些具体事项,如确定双方的组团社和接待社,确定出入境口岸等,中国公民前往欧盟国家旅游指日可待。目前我国可以正式成行的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仍为28个。

  据悉,欧共体国家的使领馆将简化手续,处理通过指定的中国旅行社申请的团体旅游签证,旅游团最少由5人组成。根据协议,中国同意接收可能非法滞留欧共体国家的中国旅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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