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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养路费优惠期28日结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1:41 广州日报大洋网

  记者昨日获悉,摩托车养路费征收优惠期将于2月28日结束。车主在优惠期内交费,可免除2个月养路费,仅需交纳170元。但如果过了优惠期(例如3月份初)才交费,不仅要交全年204元,还要补交从今年1月1日算起的滞纳金,且每天加收1%,即总金额340元左右,为原费用的2倍。

  提醒:市区车主可选择市区内任一征稽处办理缴费手续,但2004年以前欠费车辆请回原车籍地征稽所办理。番禺、花都、增城、从化仍须在当地征稽所办理。

  办公时间:8:00~11:30,14:30~17:00。节假日不办公,但2月28日照常办公。

  提前报废车可按月缴纳

  提醒:以前摩托车养路费不能按月缴纳。今年为方便车主报废摩托车,将允许按月缴费。此外,已到使用年限的摩托也可按月缴费,缴费至办理回收报废手续的当月。

  最好月初报废摩托车

  报废手续:直接拨打金属回收公司电话,或直接到就近的金属回收公司办理。

  提醒:由于办理各项报废手续需最多30个工作日。因此最好在月初报废摩托车。(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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