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假信息骗走了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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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2:05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朱志莹通讯员葛亚国 宁波晚报讯因为一条虚假信息,一名求职者被骗走了3000元。昨天上午,镇海失业人员王某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发布虚假信息的职介所赔偿损失。记者了解到,类似事件近来时有发生,其“祸根”往往是因为职介机构把关不严。 2月8日上午,镇海阳光职业信息中介所接到一个电话,一名操闽粤口音普通话的男士自称是镇海某银行办公室李主任,单位想招一名驾驶员,月薪1300元。职介所留下手机号码后,当即发布了这一信息。当地失业人员王某看到信息,要求中介予以介绍。职介所收取50元中介费后,告诉王某那个“李主任”的手机号码,同时开具中介介绍信。 2月9日上午,王某拨通“李主任”电话。对方说:“我正在开会,要不你下午来,带上3000元押金及服装费。”末了,“李主任”又叮嘱道:“如果你真有诚心,就先把钱打入我们的银行账号。” 急于求职的王某没有多想,当即将钱打了进去,谁知再也拨不通“李主任”的电话了。王某心知不妙。连忙赶到职介所,职介所业主到该银行打听,方知根本没这人也没这回事,于是向警方报案。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提高“效率”,一些职介所的用工信息登记相当草率,往往凭对方一个电话就将信息发布出去,有时甚至道听途说,或者发布过期信息。这样一来,无疑给求职者埋下各类隐患。 市就业管理服务局职介中心主任周俊彦提醒:职介机构在登记信息时,应查看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留下复印件;要求联系人出具介绍信、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接纳的用工单位招聘简章上应盖有公章。求职者如遭遇这类事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咨询或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