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莫涮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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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2:33 扬子晚报 |
在沈阳市沈河区婚姻登记处的门口,一张通知单令一些想跨入婚姻殿堂的情侣们不解:“2004年2月14日,星期六(情人节)办理特殊服务,正常收费外加收服务费200元,特此通知。” 公共行政管理为公众而存在,公务人员靠纳税人上缴的税费维持生活,他们的职责和义务就是提供最佳的服务。除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某些服务项目可行政收费外,大多数服务都应当是无偿的。对于民政部门来说,为公民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只能按规定收取一定的成本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再加收任何费用都属于乱收费。而把情人节当作“商机”,明码加价收费,有趁“喜”打劫之嫌。 这表明,某些机关部门还没有走出“执法经济”的怪圈,也是规则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淡薄的反映。这一执法上的偏差,不仅加重一对对情侣的经济负担,而且疏远了与民众的距离,损害了政府形象,实在是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