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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欧共体签署有关旅游签证事宜备忘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4:42 沈阳晚报

  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钱春弦徐涵)中国国家旅游局与欧洲共同体12日在此间签署《关于中国旅游团队赴欧共体旅游签证及相关事宜的谅解备忘录》。

  根据此项协议,中国游客不久后将通过指定的旅行社申办旅游签证,前往12个业已获得“旅游目的地国地位”的欧共体成员国家: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希腊、荷兰、意大利、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及瑞典。

  谅解备忘录由欧洲委员会对外关系副总司长朱安仁和欧盟轮值主席国爱尔兰驻中国大使康德伦代表欧方,中国国家旅游局局长何光代表中方签署。

  据悉,欧共体国家的使领馆将简化手续,处理通过指定的中国旅行社申请的团体旅游签证,旅游团最少由5人组成。根据协议,中国同意接收可能非法滞留欧共体国家的中国旅游者。

  中国的出境游人数在2003年达到2022.2万多,增长21.8%。世界旅游组织的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和第四大客源输出国。届时中国的出境游人数将达到1亿人。

  到目前为止,中国已同5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旅游目的地国地位”协议。中国公民自费组团可以前去旅游的国家和地区有28个。

  据统计,2002年有64.5万中国人前往欧盟国家旅游,同时,1300万欧洲游客来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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