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口蹄疫传入我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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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03:54 北京晨报 |
晨报讯(记者李格)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昨天指出,各检验检疫机构必须依法严格把关,严防发生于越南、蒙古两国的口蹄疫传入我国。 质检总局要求,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越南、蒙古输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严防在允许进境的物品中夹带禁止进境物品。已运抵我国口岸的越南、蒙古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上述两国的偶蹄动物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希望有关企业和部门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的网站(www.aqsiq.gov.cn),查询相关信息,以了解哪些动物及其产品被我国禁止从疫区输入,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