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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等大中城市乞讨者强讨恶要现象突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04:21 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牛绍强)在成都等一些大中城市,乞讨者有明显增多趋势,强讨恶要现象突出。昨(13)日,政协委员吕小琴提交提案呼吁:应在成都、绵阳等大中城市的繁华路段和重要公共场所设“禁讨区”,维护四川城市形象。

  强讨恶要有损城市形象

  吕小琴委员说,2003年8月1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收容制度正式告别历史,我省一些大中城市的流浪乞讨人员明显增多,强讨恶要现象突出,组织利用未成年人进行乞讨和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明显增加,且绝大多数流浪乞讨人员不愿意接受救助。

  吕小琴认为,流浪乞讨人员不但有损城市形象,带来交通隐患,而且严重危害城市的社会治安秩序。

  “禁讨区”设在重要路段

  吕小琴呼吁有关部门应及时对乞讨者加强整治。在成都等大中城市设立“禁讨区”,禁止流浪乞讨者进入。就禁讨区范围,吕小琴建议应包括:各个车站、主要广场、三星级以上宾馆周边地区、风景旅游区及重要的公共场所。

  她还表示,有关部门把流浪乞讨人员管理问题纳入城市社会综合整治之中,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不少乞讨者是未成年的少年,坚决打击组织唆使流浪乞讨的“幕后人”,依法严惩诈骗、胁迫儿童的乞讨者;对确系因贫失学,因外出被扒窃而陷入困境的乞讨者实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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