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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08:46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2月13日讯 记者田俊荣从银监会获悉:银监会于2月2日批准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日本瑞穗实业银行上海分行、花旗银行上海分行、东亚银行上海分行向中资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银监会正在继续审查其他申请,近期内还将有更多的外资银行获准向中资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

  据悉,目前,我国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为上海、深圳、天津、大连、广州、珠海、青岛、南京、武汉、济南、福州、成都、重庆。

  与此同时,银监会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从2004年1月1日起,对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营业性机构和经营人民币业务实施进一步的开放措施。香港的永隆银行、上海商业银行和大新银行据此向银监会申请在深圳设立分行,银监会已正式受理其申请,批准其筹建分行。

  《人民日报》 (2004年02月14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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