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邮政法》或今年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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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09:5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郭文姬摄影报道)日前,有关方面传出消息,几经易稿、修改了4年的新《邮政法》有望今年出台。昨日,记者从国家邮政局有关部门获悉,新《邮政法》修改草案由国家邮政局拟定后,已于2003年年底上交有关部门,“是否今年出台就看全国人大会议上的审议结果”。 现法不适应现实需求 据了解,现行《邮政法》自1987年颁布实施,1999年被提请进行修改。业内有关人士认为,该法实施16年后,部分关于法律管辖的条文已不适应现实需求,如开办速递企业究竟适用哪部法律;一个速递企业成立后,可以办理哪些业务,等等。 据悉,近年来,国内、外一些速递公司纷纷涉足信件寄递业务,造成信件进出口的多渠道局面,对邮政专营形成了很大的影响。在此情况下,对已被公开的《邮政法》修改草案,有关“500克业务限制”、“邮政专营”的界定、“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等内容,最受大众关注。 三大内容最受关注 据悉,《邮政法》修改草案曾出现一系列内容:“非邮政企业从事信件快递业务,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取得邮政监管机构的许可”;“信件或者单件重量不足500克的有名址的物品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另外,修改稿也曾提出“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概念,即每家从事信件、包裹寄递业务的企业必须提取其业务收入的4%用于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这一基金旨在通过加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边远地区的邮政服务。 事实上,这些内容最后是否写进新的《邮政法》,还有待国家最终公布的条文。当记者与国家邮政局取得联系时,有关部门人士向记者表示,他们听说过外界对“邮政专营”、“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意见,但目前他们不愿在此时。(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