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产权证可退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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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0:0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昨天,广州市房改办就有关问题发出通知,以解决房改确权备案中的遗留问题,其中规定,职工购买房改房后不能办产权证的,可按程序申请办理按原价退出已购公房房款。根据规定,属于以下3种情况的,可由职工申请退款:(一)职工已购买的公有住房属违章建筑,有广州市城市规划局违章处理意见,且不能办理产权的;(二)职工已购买的公有住房“烂尾”,不能办理确权过户的;(三)因其他原因,房改购房后不能办理确权过户的。(李妍、沈耀军、陈梅英)(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