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事先交“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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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0:08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为确保今年不再发生新的农民工工资拖欠,市建委将借鉴外地经验,要求开发商在开发项目之前上缴风险保障金。这是记者昨日从有关会议上获悉的。 今年,市建委将继续清还去年以前对农民工工资的拖欠,确保今年不再发生新的拖欠,并着手建立长效机制,进行标本兼治。其中,建设主管部门将分“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对民工”两个兑付层面进行监管,充分运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行政职能,积极主动解决拖欠问题。不仅要求开发商在开发项目之前上缴风险保障金,而且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须将农民工工资问题一同列入合同。 作者:周和平 (来源:东方新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