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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上发个病毒也能窃财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2:56 信息时报

  本报讯(记者李朝涛通讯员殷水泉)在电脑上用QQ聊天是现今很时兴的聊天方式,特别是对于年轻人来说,但你有否想过用QQ交友时会被对方盗窃银行里的钱?昨日,河源市连平法院就宣判一起这样的案件,发送病毒到网友QQ上窃取其网上银行密码,从中偷走银行存款的广州无业男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发“木马”病毒偷来密码

  被告人陈某今年20岁,广州市人,只有初中文化。据悉,整日无事可做的陈某非常喜欢上网,虽然文化不高,但对网络技术却非常熟悉,尤其喜欢用QQ与人聊天。一个偶然的机会,陈某碰到河源市连平县一网友周某,两人在QQ上聊得甚是投机,陈某由此得知周的一些个人资料,正好他最近手头缺钱花,遂心生歹意,将目光盯在周某网上银行。2003年11月8日早上8时,陈某在广州市白云区其住处的电脑上用QQ发送一种名为“木马”的病毒到周某电脑的QQ上,窃取了周某在网上开设的工商银行的账户号码和存款密码。

  黑客构成盗窃被判缓刑

  办妥这一切后,为了不引起周某的注意,陈某又先后分7次将周某银行里的3225元存款盗走。同月28日,当周某准备在银行账户里取钱时,才知道部分存款已经不翼而飞,遂报警将陈某抓获。

  今年初,这起罕见的利用网络技术盗窃案在河源市连平法院开审。法院认为,陈某为图不义之财,利用电脑操作技术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情节不是特别严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一审判决后,陈某表示不上诉。(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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