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植树费”行不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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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3:43 信息时报 |
贺贝 据报道,近日召开的广州市林业工作会议,对即将到来的“全民植树月”活动作出决定:不履行义务植树者,每人每年须交10元。另据有关人士解释,收取的“植树费”将用于组织“补植”的开支,以保证植树任务的完成。这种“以钱代植”的规定,动机虽好,但相信难以操作,也会让植树“义务”两字变了味。 广州“全民植树”已开展很多年,但参加人数总是不大理想,主要原因出在组织工作上。按《条例》规定,男18~60周岁、女18~45周岁的健康者,均应参加义务植树。广州的适龄植树者有几百万,现行的做法是在植树月里组织他们植树,若真的全民参与,平均每天不下20万人,植树点上势必人满为患,交通运输也支持不了。其次,植树点少(今年也只有5个)而且都在远郊,小企业和无业者要参与时困难不少。 显然,要让更多市民义务植树,必须改变植树时间和人力过于集中的做法。一是依照树木生长规律,在全年划出若干个时段种植,而不局限于3月;二是把社区绿化纳入范围,而不只限于几个远郊;三是扩大机构下放权力,以便于组织“闲散人员”。 由此看来,“以钱代植”就值得商榷:凭什么认定谁植了谁没有植,发“植树证明”吗?植树《条例》的对象是“公民”个体,企业不参与植树,要它交“植树费”于法无据,要员工交则有点冤枉;愿意植而又无树可植(无人组织)、无地(植树点)可植的人,又有什么理由要他交费?“植树费”如果“就易避难”,能收多少算多少,那不但有失公平,也与法规的严肃性相悖;交了“植树费”就免于植树,义务植树不是变成了“穷人活动”?自愿植树的人将越来越少,全民植树的意义又在哪里? 归根到底,要提高植树义务“履行率”,还须在组织工作上找原因,“以钱代植”是舍本逐末,效果只会适得其反。(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