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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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03:2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相关 法规 暂住人口到达暂住地3日内,持本人身份证获其他有效证明,育龄妇女须持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暂住证。对符合条件的办证人员,10日内核发暂住证。招用暂住人口的单位应与其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保险。不按规定申领暂住证,经通知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警告或处以5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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