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第一盗竟是监守自盗? 盗版是受制片方指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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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03:51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 ||
我提议“以盗制盗” 陈剑称,“2002年初,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叫‘漂亮女孩’的网友。她自称是北京一家影视公司的员工,公司正在筹拍《英雄》,由著名导演执导。我谈了自己的想法,对《英雄》来说,防盗首当其冲。最后我提议‘以盗制盗’,以引起社会关注。并且我自告奋勇地提出,用DV机翻拍《英雄》后打上‘盗版公司’片头,以此来炒作盗版。此外我还要求‘漂亮女孩’答应我几个条件:(1)《英雄》的国内首映日必须和我的生日是同一天(12月14日);(2)《英雄》的全球公映日必须和我前妻的生日是同一天(12月20日);(3)《英雄》的国内光盘发行日必须和我们的结婚登记日是同一天(1月11日)。后来《英雄》果然实现了我的诺言,我也信守承诺,拿着DV机到南通电影院翻拍了《英雄》全片,后来制作了盗版来达到炒作《英雄》的目的。” “我现在身败名裂,身无分文,我就是想让他们弥补我的损失。”陈剑说,“我的电脑、摄像机等制作光盘的工具均被没收,还被罚了1万元,损失达2.8万元。”在陈剑谈了众多理由后,记者问他是否有自己被利用的证据,以及与新画面和“漂亮女孩”的口头或书面协议,陈剑均称没有。 新画面:他瞎编乱造 陈剑说,网名为“漂亮女孩”的那个人就是新画面副总秦先生。昨天,记者采访了秦先生,他不仅一口否认自己上网,而且觉得此人实在不靠谱。对于陈剑所称的自己网名是“漂亮女孩”,他觉得特别荒唐:“我平时根本就不上网,更不懂什么QQ,他说的全是瞎编乱造,根本就没有的事。《英雄》这么大的一件事怎么可能他说怎么就怎么着呢,怎么可能按照他的生日就定下来全球首映的时间呢。”宗珊 上图:盗版的《英雄》 D VD有恃无恐,难道就是因为有这样的惊人内幕? 2002年12月24日,北京《北京娱乐信报》《北京晚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了《英雄》出现盗版碟片的消息,而记者们采写报道的信息来源,均是“购买了《英雄》DVD、VCD音像版权的飞仕、伟佳两家公司老总”,他们称,在江苏南通发现上万张《英雄》盗版碟。而更让人吃惊的是,放映DVD后的第一个画面就赫然写着“中国电影盗版制片公司协助拍摄”这样无视中国法律和执法部门的可笑字眼。从清晰度和效果来看,该DVD碟是在影院里偷录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