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闻农民“零负担”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04:33 新京报 |
2月14日《新京报》报道,宁波市政府日前决定:从2004年起,全面免征缓征农业税。此举意味着宁波380多万农民不用交一分钱的税费,真正实现了“零负担”。作为突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统筹发展、保护农民利益的重大实践,此举在全国尚没有先例。 增加收入、免费教育、医疗保障……一个又一个棘手的问题摆在这里,需要一步步解决。而相对于上述“老大难”的问题,减免税费对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效果,可谓立竿见影。 减免税费,更是对农民的公平。按照现代社会的通例,对于低收入阶层,是免税的。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城市居民,只对月收入800元以上的部分(北京等很多城市还提高了起征点)收税。而根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的调查,在农民中,年纯收入在1000元的人口有9300万人,也就是说,如果城乡居民一视同仁,我国相当一部分农民压根儿就不应成为征税对象。但现实却是,这些农民要一分不少地交税。“城乡二元税制”背离公平原则,而减免农民税费,正是公平的回归。 新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征农业税”。作为“三农问题”突出的“非常时期”的非常对策,宁波市减免农民税费的做法有推广的价值。具备减免条件的地方,要站在“重大的政治问题”的高度,积极推进减免农民税费。而对有关部门来说,当务之急在于,授予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制定减轻农民负担的“尚方宝剑”,让利国利民的创新回到合法的框架内。 李曙明(北京编辑)(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