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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先按“诚信手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07:25 半岛都市报

  本报2月14日讯(记者 魏建华) 在青建筑企业今后要领到施工许可证,必须签订《建设工程按约支付工程款目标责任书》,在该责任书上签字画押的企业如不能履约,将被建管部门停工并无法继续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据介绍,所有“签约”企业必须保证:今年年底前将近三年所有拖欠工程款足额支付给相关施工单位;对施工企业保送的经济签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书面回复,按照施工企业完成的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对于结算中的各种纠纷及时解决,不以此为由拖延结算、拖延支付结算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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