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港区试行建筑业农民工预薪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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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07:47 解放军报 |
据新华社天津2月14日电(记者张梁)为了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天津市大港区将试行建筑行业农民工“预薪制”,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同时大港区将把去年底成立的“清欠工作协调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随时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问题。 据了解,农民工预薪制的操作方法是,工程承包方中标后,按照其工程量的一定比例,拿出部分资金到指定银行建立“预薪专户”,作为农民工的“预留薪金”。并根据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建委和劳动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工。 倘若工程过程中出现了拖欠工资的现象,承包方将凭借建委和劳动部门的授权,到银行提取“预留薪金”专门用来发放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