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24字”工作方针 省政府进一步部署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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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08:18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记者宋海峰报道: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府日前对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主要责任人,必须尽职尽责。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在各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中央“24字”工作方针,同心同德,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省政府要求,防治工作重点在县,基础在乡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一方平安。对因防治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领导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以及国家和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依法防疫,科学防疫。对出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地方,要坚决封死疫区,关闭疫区周边禽类及其产品市场,扑杀疫区全部禽类,对环境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对疫区周围5公里范围内的家禽进行强制免疫,并建立可靠的免疫带。对未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清净地区,要强化以免疫为主的综合性措施,采取多渠道、全方位的举措查堵疫源。各地必须明确基层防治重点。对大型、规模养禽场,主要抓好疫苗预防接种和对场内员工的防疫教育,在周边地区发生疫情时,要实行紧急预防;对散户和小型专业养禽户要加强疫情监测、免疫、消毒。 省政府要求,各地必须认真做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科普宣传工作,加强出入省禽类及其产品的防疫监督检查力度。全省原设立的17个省际间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和省政府最近批准临时设立的26个禽流感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加大对疫情监督检查力度。各地要建立处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机制,抓紧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的长效机制。依法加强对野生禽鸟的保护和管理,各地要加强市场管理,确保消费安全,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加大实施例行监测工作的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