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病毒网上盗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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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09:3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河源讯 (记者秦仲阳通讯员林雨)河源市连平县昨天审理了一宗罕见的网上盗窃银行存款案,利用网络盗取他人存款密码并盗窃存款的被告人陈健志,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据悉,这是河源市首宗网上经济罪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健志,男,20岁,广州人。2003年11月8日8时起,陈健志在广州白云区自己家里,通过家庭电脑采用QQ发送“木马”病毒到连平县储户周某的电脑QQ上,窃取了周某在该县工商银行开设的网上账号和存款密码,后又利用电脑,分7次将周某在该账户上的存款3225元盗走。当年11月28日,经周某举报,连平警方将陈健志抓获归案。 法院认定,被告人陈健志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当庭作出前述判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陈健志表示服判,不上诉。(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