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忠临刑感慨:伸手必被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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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10:1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因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本月12日已被依法执行死刑。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怀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后,中央电视台记者赴山东省看守所,2月10日对这名“巨贪”进行了采访。 第一次收钱时感到不该做 记者:你第一次收别人大概多少钱? 王怀忠:第一次是小钱,九几年我记不清了。他到我家去给我送了牛羊肉过年。送一箱牛羊肉,里头放了是一万还是两万,用报纸包着,那是我第一次受贿。 当时我不知道这里头有钱,后来我看到以后,我感到这不应该,因为我要人钱干啥呢?这不明显受贿吗?一万就够受贿判刑的了,五千就够立案的了,毕竟那是一两万,最少是一万以上,我感到自己不应该,我曾经想过去给他退了,但因为他在涡阳,有时我也忙,时间长了慢慢这个事就淡忘了。 有一个侥幸的心理 记者:有没有想到收到别人的钱会付出这么高的代价? 王怀忠:当时考虑一个是不应该,一个是会付出代价,但是也考虑到不一定会付出什么代价。有一个侥幸的心理,认为这事谁也不会乱讲,他放里头的我也没问他要,反正钱也不多,万把块钱就把它收下了。 我内心感到很惭愧 记者:你现在内心的感受是什么样的? 王怀忠:我内心的感受现在是很惭愧、很自责,我自己恨我自己,而且愿意悔罪认罪。 我以为我正在写我的人生道路悔过书,标题就是:我是如何从孤儿到副省长、从副省长到死囚的。 记者:还有哪些触动呢? 王怀忠:第一个就是说明我们党反腐败,确实是真反腐败; 第二个呢,就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凡是你一伸手必被捉,众目睽睽难逃脱,这是千真万确的; 第三个就是你职位再高只要犯了罪,都要(被)依法严惩。(据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