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局秉公执法橡胶厂无理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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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23:0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 晓洁 实习生 白云飞王远)南京某工厂在没有建设许可证的情况下扩建厂房,被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罚,而该厂反以执法局越权处罚为由,将其告至秦淮区法院,要求撤销处罚书。日前,法院一审判决工厂败诉。 2000年,南京某橡胶制品厂租用秦淮区翁家营村委会约1.34亩土地及地上房屋作厂房使用,并于去年8月在厂区内扩建厂房。秦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当月发现该工程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当即下发停工通知书,不料该厂置若罔闻,继续施工。执法局遂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厂在3天内自行拆除建造的房屋。为了不让新建的违章厂房倒掉,该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处罚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厂所建房屋在市区,且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属于违法建设,应予处罚。秦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应予以维持。故一审判决维持秦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诉讼费50元由橡胶厂负担。 《江南时报》 (2004年02月15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