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百姓家配法律顾问(机关转变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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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23:0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 张易 通讯员沈熙)65岁的刘大妈是个低保户,长期以来饱受儿子的虐待的她一直想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昨天上午,几名法律工作人员来到她家里,对她的遭遇进行了详细了解,为她提供了法律援助。据悉,这是南京玄武区红山街道在全国率先新推出的一项利民新政。 65岁的刘大妈一直住在一个很小的单室套里,家徒四壁。尽管生活过得很艰苦,可是对大妈来说,最令她痛心的还是儿子给她带来的伤害。大妈的儿子经营着一个水果摊,日子还算过得去,可是对老母亲却十分的苛刻,成天对她又打又骂。前不久,他还想将老人从单室套里赶出来,好将房子出租给别人。可怜的老人不知如何是好,整天以泪洗面。昨天上午,在街道的帮助下,聘请法律顾问来到家里,详细的对她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帮助老人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南京市玄武区政府红山办事处的司法助理沈熙介绍,以前律师都是坐在家里不出门,等一些需要法律援助的人上门进行咨询。现在,街道内的4万居民有了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只要拨个电话随时可得到相关的法律援助。法律顾问采取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社区人民调解员等组成。对其中的特困家庭义务提供法律援助;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开展法律宣传;参与并帮助解决其家庭矛盾和外界纠纷;根据街道安排代理安排特困家庭参加民事及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帮助办理公证等。 据悉,红山街道为社区家庭聘请法律顾问的活动在全国尚属首例。 《江南时报》 (2004年02月15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