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法院司法为民求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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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3:09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记者黄敬报道: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努力实践司法为民,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据有关部门调查,该院群众满意率高达95%以上。 泉州市法院以司法为民为最高价值取向,去年出台了《法院司法为民措施》,在全市法院推行包括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方便群众诉讼、提高裁判效率、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强化司法救助、增强审判透明度、改进审判作风以及司法文明等34条便民措施。对涉及“三农”案件,该院特事特办,去年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土地使用权等涉及“三农”纠纷案件100起,规范和促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当地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同时,泉州市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1年来,对355名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金额达101万元。为便于当事人诉讼,该市法院长年坚持深入街道、农村进行巡回开庭,有效方便当事人的诉讼。针对法院执行积案居高不下的状况,泉州法院系统充分运用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确保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尽快执结,去年执行案件28425件,执结金额10亿多元,执行案件数占福建省13强。 泉州市法院还举办有1183个调解员参加的培训班22个,提高调解员素质,组织调解员旁听庭审,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刑事普通程序简易审的适用范围,缩短案件审理期限,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有效提高审判效率。 《华东新闻》 (2004年02月16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