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的语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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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6日03:48 中国青年报 |
杨新海捐献器官是善举更是权利 “杀人恶魔”杨新海,2月1日已在河南省漯河市被一审判处死刑。据媒体报道,杨新海在接受警方提审时曾表示:“希望能够捐献自己的器官。” 我注意到网上该新闻的网友跟帖中,对杨新海的这种想法不乏嘲笑与愤怒。嘲笑,认为如此“狼心狗肺”、狠毒、残忍之人,谁会接受他的器官移植?扔到地上狗也不吃;愤怒,是认为捐献器官是一种善事,而像杨新海这样的“杀人恶魔”,根本没有做善事的资格。但我想,以上两种反应都有点太过情绪化了,有失理性。我认为,不仅应该肯定杨新海捐献器官是一种善举,更要确认是这一种权利。 事实上死刑犯“捐献器官”的权利也一直是受法律保护的,保护这种“权利”既是对罪犯权利的尊重,也是对那些需要移植器官者生命、健康、幸福的尊重。死刑犯罪孽有大小,但“捐献器官”的权利却是一致的,杨新海捐献器官的权利当然不能例外。(郑州翟春阳) 村干部“日薪制”值得推广 据《沈阳晚报》2月10日报道,从今年1月1日起,辽宁省台安县在全县的17个镇(场、区)152个村646名村干部中全面实施“日薪制”。据测算,实行“日薪制”后,村干部工资下调,奖罚分明。随着村里各项开支减少,预计全县每年可节约开支近900万元,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农民人均减负30元左右。 过去,各地对村干部及非生产人员工资报酬主要是“年薪制”,人员多,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群之间有意见,群众反映也比较强烈。“村干部工资真好整,好赖对付到炮仗响”,这是农民对不作为的村干部拿满工资现象所做的打油诗。对村干部实行“年薪制”,不但助长了乡村干部中的官僚主义作风和衙门习气,又增加了财政负担。 台安县实行“日薪制”,增强了村干部们的工作紧迫感、责任感。“日薪制”规定,全县农村干部及非生产人员的工资,全部实行日薪制度,工资按日计算。要求村干部按时上班,群众随时到村上办事都能找到人。村干部上一天班拿一天工资。实行村干部的日薪水平与本村农民的人均收入相挂钩。村干部的工资收入,不得高于本村农民人均收入的两倍。这样一来,干部的积极性高了,群众的气自然就消了。(江苏射阳陈军) 不妨给“情人墙”一个去处 南京下关区中山码头附近聚集了许多情侣,纷纷在防洪堤上张贴写满各类情话的彩纸片,有的还直接用粉笔在江堤上乱涂乱画,影响了市容环境的干净整洁。下关区行政执法大队根据群众举报赶至现场后,当即制止了情侣们的涂写张贴行为,并对他们进行说服教育。 随意在江堤上乱涂乱画和活动举办方没有事先申请固然不对,但从有许多情侣参加的事实看,相关部门也不能仅仅满足于行为的被制止和对于组织这次活动的酒吧和俱乐部进行处罚,而不妨给情人墙一个去处。 短短半天时间就留下百余条各类“情话”,把十多米长的江堤占了个满满当当,说明情侣们对这种新颖浪漫表达方式的认同。既然如此,是否可以指定在某个地方,在什么时间内可以让情侣们尽兴留下甜言蜜语,说不定就在这留言中成就了多少美好的姻缘,而写满情话的小纸条或那些粉笔书写的留言也将成为城市中一道温馨的风景。(福建平和黄荣才) |